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田径协会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陕西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浙江省田径协会
第一站:2019 年 2 月 19 日至 20 日在江苏南京仙林基地举行分区赛(1);
第二站:2019 年 2 月 23 日至 24 日在江苏南京仙林基地举行分区赛(2);
第三站:2019 年 2 月 27 日至 28 日在陕西西安丈八沟基地举行分区赛(3);
第四站:2019 年 3 月 3 日至 4 日在陕西西安丈八沟基地举行分区赛(4);
总决赛:2019 年 3 月 19 日至 20 日在浙江杭州萧山基地举行总决赛。四、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各行业体协、其它单独注册单位。五、竞赛项目
男子(12 项):6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60 米栏、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七项全能(第 1 天:60 米、跳远、铅球、跳高;第 2 天:60 米栏、撑竿跳高、1000 米);
女子(12 项):6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60 米栏、跳高、撑竿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五项全能(60 米栏、跳高、铅球、跳远、800 米)。注:江苏仙林基地第一场设女子五项全能,第二场设男子七项全能。陕西丈八沟
基地站比赛不设全能项目。六、参加办法
(一)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可通过注册单位报名参加。
(二)每名运动员报项不限。
(三)参赛食宿费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四)各参赛单位按照如下区域划分参赛:
江苏仙林基地(1)(2)站: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辽宁、吉林、黑龙江;
陕西丈八沟基地(3)(4)站: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川、西藏、
重庆、贵州、云南、湖北、山西、河南、新疆兵团、山东、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解放军、火车头;
(五)运动员必须参加规定所属区域的室内赛,在此基础上,才能参加其他赛区的室内赛,否则不予计入成绩。全能运动员须参加江苏仙林基地站比赛。
(六)总决赛:四站室内分区赛按 1 场最好成绩排名,各单项前 12 名的运动员获得参加室内总决赛资格。
(一)比赛使用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场地器材和设备。投掷器械需经国际田联认证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已经认证和审定的器械厂家有金陵、飞宇、飞鹿)。可选两个以上厂家的器械作为比赛器械。运动员自备器械按规则第 187 条 2 执行。
(二)径赛项目参加决赛的录取办法:6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项目按成绩录取前 6 名参加决赛;1500 米项目按成绩录取前 9 名参加决赛。
(三)比赛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本人注册卡,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比赛时,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将进行兴奋剂检查。
(六)竞赛日程见附件(日程将根据报名人数作适当调整)。
(七)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2018-2019》执行。八、参赛规定
运动员必须参加至少 1 站室内比赛,方有资格参加当年的室外比赛(包括分区赛、项群赛、大奖赛系列赛和锦标赛等)。具体项目要求如下:
(一)400 米栏项目运动员须参加室内 400 米项目;
(二)100 米栏、110 米栏项目运动员须参加室内 60 米栏项目;
(三)男子十项全能、女子七项全能项目运动员须分别参加室内七项全能、五项全能项目。
径赛项目录取前 6 名,各项目田赛录取前 8 名。十、报名和报到
(一)网上报名:赛前 30 天开通网上报名系统,赛前 7 天停止报名,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网址:www.athletics.org.cn)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田径协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 2 号;电话:010-87167507;传真:010-67140801;邮编:100763
(二)各赛区联系方式:见补充通知。
(三)报到:赛前 2 天到承办单位报到。由承办单位提供赛事指定饭店和交通信息等事项,费用自理。各参赛单位在报名后出现报名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 5 人(含 5 人),而又没有按补充通知要求提前与赛区确认的,每人交 200 元竞赛安排损失费。
(四)在编的国家队运动员参赛由运动员代表单位负责报名,在秩序册中列入其代表单位。
(五)凡规程中规定的交款,由赛区收取。不交纳者,将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次全国性田径比赛的资格。
(六)技术会议: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有关竞赛事宜,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各单位选派 1 名领队和 1 名教练员参加。
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中国田径协会)指派技术代表 1-2 人和技术官
员 4 人,裁判员 3 人参加工作,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田径字〔2016〕61 号)选派。
附件
日 期 | 第一天 | 第二天 | |||
竞赛时间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
60 米 | 男 | 预、决 | |||
女 | 预、决 | ||||
200 米 | 男 | 预 | 决 | ||
女 | 预 | 决 | |||
400 米 | 男 | 预 | 决 | ||
女 | 预 | 决 | |||
60 米栏 | 男 | 预 | 决 | ||
女 | 预 | 决 | |||
800 米 | 男 | 预 | 决 | ||
女 | 预 | 决 | |||
1500 米 | 男 | 预 | 决 | ||
女 | 预 | 决 | |||
跳高 | 男 | 决 | |||
女 | 决 | ||||
撑竿跳高 | 男 | 决 | |||
女 | 决 | ||||
跳远 | 男 | 决 | |||
女 | 决 | ||||
三级跳远 | 男 | 决 | |||
女 | 决 | ||||
铅球 | 男 | 决 | |||
女 | 决 | ||||
每日比赛数 | 8 | 11 | 7 | 8 | |
每日决赛数 | 4 | 7 | 3 | 8 |
注:1、竞赛日程将根据赛区报名人数进行适当调整,以赛前公布的日程为准。2、设置全能项目的赛区将适当调整竞赛日程,以赛前公布的日程为准。
3、上述竞赛日程中的项目统计未包括全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