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行业组) 暨省直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国家体育 锻炼标准》测验达标赛竞赛规程

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行业组)

暨省直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国家体育

锻炼标准》测验达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体育局

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咸阳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陕西省田径协会

陕西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咸阳市体育局

陕西省体育场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8 年 5 月 17 日至 19 日,陕西省体育场(西安市长安北路14 号)。

五、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各代表团组队参加。

六、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壮年一组(25至44岁,即1974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二)壮年二组(45—59岁,即19591月1日至197312月31日出生)

 

项目

年龄

 

 

 

壮年一组(25-44岁)

壮年二组(45-59岁)

一类

25米×4往返跑

30秒跳绳

25米×4往返跑

30秒跳绳

二类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3000米快走

三类

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立定跳远

仰卧举腿

掷实心球

四类

十字象限跳

绕杆跑

曲线托球跑

绕杆跑

五类

坐位体前屈

坐位体前屈

七、参赛办法

(一)每个代表团限报一个代表队参赛,运动员20人(壮年一组男、女各6人,壮年二组男、女各4人)。可报领队、联络员、教练。

(二)运动员资格按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行业组)暨省

直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比赛所报项目。运动

员均须由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如运动会期间出现意外伤病事故,由各代表队自行负责。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试行办法和中国田径协会

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查《锻炼标准的对

应分值。运动员比赛中途因病、因伤不得换人替赛。

(三)团体比赛排名方法:

1.团体是指每队壮年一组(男、女),壮年二组(男、女)各组别运动员成绩的总和。

2.每人必须参加本组别所设五类项目的全部比赛,其中某类设两个项目的以得分高的一项计分,五个项目成绩相加为个人成绩。各队参赛人员成绩总和分数为本队最终团体成绩,分数高者团体名次列前。

3.如团体总分数相等时,则以相等的团体中个人总分最高者

团体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得分高的项目数量多者,名次列前。

九、奖励办法

(一)比赛设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照报名参赛代表

队数的 5%、15%、20%比例录取,颁发奖牌、证书;团体比赛成绩前八名颁发奖品。

(二)对参加测验达到优秀、良好和及格等级者发给相应等

级的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裁判员),颁发证书。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请各代表队 2018 年 4 月 20 日前将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机关党委和人事部门公章)、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运动员工作证、身份证、合同制职工合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单复印件;运动员电子照片报省直机关工委群工部。

报送地址:省委大院1号楼10层东南角1057房间

人:于      

联系电话:85581567 85581568

真:85589127   邮 箱:1917804323@qq.com

(二)报到

定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00 在省体育场西大厅接见厅召开参赛单位领队、教练会议,届时确定比赛相关事宜。

人:姜 孙雪萍 17629056582

话(传 真):89350283 88580490

十一、经费

各参赛单位经费自理。

十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行业组)暨省直机

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三、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由省田径协会提名报组委会审定,裁判员由各

单项竞委会确定。

(二)仲裁主任由组委会确定,仲裁委员由各单项竞委会提

名报组委会审定。

十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运动员要遵守纪律,文明参赛,服从裁判,听从指挥。

(二)参赛运动员须带参赛证和身份证接受裁判检查,确认参赛资格。

(三)每天比赛时间:上午 9:00 开始,下午 13:00 开始,各队要以比赛现场确认时间为准,合理安排好比赛和休息。

(四)如队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由领队在比赛开始前

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比赛结束不予受理。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行业组)暨

省直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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