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行业组)
暨省直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国家体育
锻炼标准》测验达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体育局
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咸阳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陕西省田径协会
陕西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咸阳市体育局
陕西省体育场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2018 年 5 月 17 日至 19 日,陕西省体育场(西安市长安北路14 号)。
五、参赛单位
省直机关各代表团组队参加。
六、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壮年一组(25至44岁,即1974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二)壮年二组(45—59岁,即1959年1月1日至1973年12月31日出生)
项目 年龄
| 壮年一组(25-44岁) | 壮年二组(45-59岁) |
一类 | 25米×4往返跑 30秒跳绳 | 25米×4往返跑 30秒跳绳 |
二类 |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 3000米快走 |
三类 | 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立定跳远 | 仰卧举腿 掷实心球 |
四类 | 十字象限跳 绕杆跑 | 曲线托球跑 绕杆跑 |
五类 | 坐位体前屈 | 坐位体前屈 |
七、参赛办法
(一)每个代表团限报一个代表队参赛,运动员20人(壮年一组男、女各6人,壮年二组男、女各4人)。可报领队、联络员、教练。
(二)运动员资格按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行业组)暨省
直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合比赛所报项目。运动
员均须由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如运动会期间出现意外伤病事故,由各代表队自行负责。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试行办法和中国田径协会
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均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查《锻炼标准的对
应分值。运动员比赛中途因病、因伤不得换人替赛。
(三)团体比赛排名方法:
1.团体是指每队壮年一组(男、女),壮年二组(男、女)各组别运动员成绩的总和。
2.每人必须参加本组别所设五类项目的全部比赛,其中某类设两个项目的以得分高的一项计分,五个项目成绩相加为个人成绩。各队参赛人员成绩总和分数为本队最终团体成绩,分数高者团体名次列前。
3.如团体总分数相等时,则以相等的团体中个人总分最高者
团体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得分高的项目数量多者,名次列前。
九、奖励办法
(一)比赛设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照报名参赛代表
队数的 5%、15%、20%比例录取,颁发奖牌、证书;团体比赛成绩前八名颁发奖品。
(二)对参加测验达到优秀、良好和及格等级者发给相应等
级的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裁判员),颁发证书。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请各代表队 2018 年 4 月 20 日前将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机关党委和人事部门公章)、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运动员工作证、身份证、合同制职工合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单复印件;运动员电子照片报省直机关工委群工部。
报送地址:省委大院1号楼10层东南角1057房间
联 系 人:于 琳 张 帆 程 昕 王 宏
联系电话:85581567 85581568
传 真:85589127 邮 箱:1917804323@qq.com
(二)报到
定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00 在省体育场西大厅接见厅召开参赛单位领队、教练会议,届时确定比赛相关事宜。
联 系 人:姜 漪 孙雪萍 17629056582
电 话(传 真):89350283 88580490
十一、经费
各参赛单位经费自理。
十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行业组)暨省直机
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十三、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由省田径协会提名报组委会审定,裁判员由各
单项竞委会确定。
(二)仲裁主任由组委会确定,仲裁委员由各单项竞委会提
名报组委会审定。
十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运动员要遵守纪律,文明参赛,服从裁判,听从指挥。
(二)参赛运动员须带参赛证和身份证接受裁判检查,确认参赛资格。
(三)每天比赛时间:上午 9:00 开始,下午 13:00 开始,各队要以比赛现场确认时间为准,合理安排好比赛和休息。
(四)如队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由领队在比赛开始前
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比赛结束不予受理。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行业组)暨
省直机关第八届职工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