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室内田径锦标赛(西安站)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批准,2016年全国室内田径锦标赛(西安站),定于3月8日至9日,在陕西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田径馆举行。为进一步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为做好本次赛事的接待工作,请各参赛单位于2月5日之前通过传真将参赛人数(分男女)报给赛区。
  请各参赛单位按《2016年全国室内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的要求,统一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和医务部门的公章,务必于2月22日前邮寄及传真至赛区(陕西省西安市丈八东路303号省田径中心,联系人:陈丁丁 邮编:710065,日期以邮戳为准),电话或传真:029-88587003,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jzxjxk@163.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到
  1、请各参赛队于3月6日到赛区报到,3月10日12:00前离会,各参赛队赛前一周可致电大会接待组了解具体下榻酒店名称、地址。(联系人:宋喆,联系方式:13488180080)
  2、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选派的技术官员和裁判员按照《选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及部分主裁判参加2016年全国田径各赛区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到赛区报到,报到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丈八东路303号陕西省体育训练中心院内奥星苑宾馆(联系人:黎莹
  联系电话:13891815868)
  3、大会一律不安排接送站,请各参赛队和技术官员、裁判员自行前往报到地点。
  4、如需托运撑杆请提前1周与大会接待处联系,以便安排接运。
  
三、技术会议
  大会组委会定于2016年3月7日上午10:00召开技术会议,会议地点:田径馆二楼会议室,请各参赛单位派代表准时出席。
  四、返程车票
  因火车票实行实名制售票和网上订票,故承办单位无法提供订票手续,请各参赛队和技术官员、裁判员自行办理返程车票。
  
五、收费标准
  1、请各参赛队报到时一次性缴纳参赛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天缴纳食宿费260元,参赛运动员每人缴纳交通费50元(如提前报到或延期离会按宾馆当日实际价格收取,费用自理)。
  2、各参赛单位在预报名后,参赛运动员和工作人员无法到赛区报到超过5人(含5人),每人交200元竞赛安排损失费。
  
六、保险
  各参赛单位必须按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的要求,为每位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七、联系方式
  1、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电话:010-87183448,传真:67140801、邮编:100763
  2、承办单位:陕西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丈八东路303号省田径中心,邮编:710065
  竞赛处联系人:
  姜政方 电话:029-88587003 手机:18629002194 传真:029-88587003
  魏 铭 电话:029-88587003手机:15091056759 传真:029-88587003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会组委会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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